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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落户福田金融机构总部最高奖300万
2012-04-25  

信息来源:福田区 信息提供日期:2012-04-25

       在4月24日福田区全面加强政府建设暨企业服务工作会议上,副区长夏炀向企业代表介绍了福田区进一步优化环境,优化服务,促进辖区经济发展的基本措施,并对新出台的产业发展支持资金政策,进行说明和解读。对比之前政策,新的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政策更加突出重点产业、重点领域、重点企业、重点项目,删减普惠制内容,确保扶持资金用在刀刃上,发挥最大的杠杆撬动作用。2012年计划投入44000万元,预算在2011年基础上增加18.9%。
 

        夏炀副区长介绍,福田区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政策按其用途分为十个类别,如落户认定奖励类,对重点引进的总部企业和现代服务业重大项目可给予最高200万的落户奖励,新落户的金融机构总部可给予最高300万的落户奖励。办公用房支持类,总部企业于2011年1月1日后在福田区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,可按每平方米2000元的标准分3年给予支持,并给予一次性12个月物业管理费支持。园区建设支持类,社会力量兴办的生态产业园区、生态示范社区建设项目,或在产业升级改造中使用节能减排等技术,已产生经济、社会和环境效益的,可给予最高200万元的支持。此外还有公共技术、公共服务平台支持类、研发支持类、财政贡献支持类、奖励配套支持类、投资配套支持类、会展支持类、协会支持类,也都有不同幅度的奖励。
 

       据了解,这些扶持政策实行网上公开,各企业可在福田政府门户网站上查询。为了方便企业申请办理,均统一在区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受理,采取“常规化受理、一个季度集中审理一次”的方式。